時間 | 階段 | 內容及要求 | 負責人 |
10月28日前 | 2019年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說明會 及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會 | (1)就2019年度職稱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安排; (2)介紹2019年度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流程,對各階段工作內容及要求說明,并針對中級、副高級評審材料申報中的細節(jié)問題進行講解。 | 組織人事處 |
10月28日-11月4日 | (1)個人申報材料的準備; (2)申報副高及以上職務人員同行專家學術水平鑒定材料上報。 | (1)申報人根據(jù)所申報專業(yè)技術職務等級和系列,下載相應表格,填寫和準備申報材料。 (2)申報副高及以上職務的人員于規(guī)定截止時間前,提交本人公開發(fā)表的本專業(yè)論文或論著原件兩篇(本)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(如合著的須對方出具合著證明),以便組織人事處及時送同行專家進行學術水平鑒定。 | 申報人 |
11月4日-11月14日 | 提交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到組織人事處初審。 | 申報人員于規(guī)定截止時間前向組織人事處提交申報材料,進行資格初審。(包含個人論文、著作、科研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;教務處蓋章確認的“任現(xiàn)職以來完成教學工經作情況表”) 逾期組織人事處將不予受理本年度的職稱申報。 | 申報人 |
11月15日-11月21日 | 院(校)和黨(總)支部進行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和工作表現(xiàn)審查 | 院(校)和黨(總)支部組織聽取申報人的述職報告,審核其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師德師風表現(xiàn)、工作表現(xiàn)情況等,填寫完成《教育教學質量與師德師風評價表》和《職稱申報表》中 “院系全面審查意見”。 | 系(部)負責人、系(部)黨(總)支部書記 |
11月18日-11月21日 | 各系部將審查通過的申報材料報組織人事處 | 規(guī)定截止時間前,各系部將經本系部(含黨(總)支部)審查通過的申報材料報組織人事處。 | 各系(部)負責人 |
11月22日-11月28日 | 申報人師德師風考核結論、個人業(yè)績貢獻公示 | 組織人事處將申報人的教育教學質量與師德師風考核結論、個人業(yè)績貢獻等情況進行公示(七天) | 組織人事處 |
11月29日-12月5日 | 黨委政審 | 學院黨委對申報人進行審查,填寫“校(院)黨委政審意見”。 | 黨委辦公室 |
12月6日 | 組織人事處將政審合格的申報材料交學科評議組 | 組織人事處將政審合格的申報材料交學科評議組 | 組織人事處 |
12月9日-12月13日 | 學科評議組評議 | 各學科評議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議。12月16日下班前將評議后的材料反饋至組織人事處。 | 各學科評議組組長 |
12月16日-12月19日 | 整理學科組評審材料 | 組織人事處整理、完善各學科組評審的申報材料,組織準備學院評審會。 | 組織人事處 |
12月20日-12月27日 | 學院評委會評審 | 學院召開評委會會議,對申報材料進行評議評審。 | 評審委員會、組織人事處 |
12月28日-2020年1月3日 | 整理學院評委會評審材料,公示評審結果 | 組織人事處整理、完善學院評委會評審的申報材料,并將評審結果面向全院公示(七天) | 組織人事處 |
2020年1月5日 | 四川省教育廳備案 | 組織人事處按照教育廳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規(guī)定和要求,準時上報教師系列評審材料。 | 組織人事處 |